一、借款人基本资格
1、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户籍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外地户籍人士必需提供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本地居民做反担保人;
3、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年龄限制:年满20周岁,不超过50周岁;
5、借款人必需是所购车辆所有权人。
二、贷款车辆(担保品)性质/种类
1、自用车与商用车定义:
1)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产及进口汽车,包括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属在个人名下的轿车、皮卡车、越野车等乘用车。其中出厂首次销售的成为一手车,其他成为二手车。
2)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国产车及进口车,包括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属在个人名下或挂靠在企业名下的轿车、皮卡车、越野车、客车等乘用车。其中出厂首次销售的成为一手车,其他成为二手车。
2、车辆本身未遭受重大毁损,而致价值严重减损者;
3、二手车价格认定, 由银行指定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4、一手车交易价格(二手车按评估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5、同一车型有不同的备选件配置者,以生产厂商标配为准。
三、贷款额度
1、最高额度:人民币40万元/笔;
2、最低额度:人民币5万元/笔。
四、贷放成数上限
1、自用车:一手车购车价的70%;二手车评估价的60%。
2、商用车:一手车购车价的50%;二手车评估价的50%。
五、贷款期限
1、一手车按揭3年;
2、二手车按揭2年;
3、若借款人在申请按揭车贷时已经全额付款,则一手车在180天内,二手车在90天内仍可申请车辆抵押贷款。
六、车辆保险政策
1、借款购车人必须在银行或担保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交通强制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辆自燃险(理赔受益人为借款银行)。
2、一手车及二手车投保期限同贷款年限。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2、按月等额本金。
八、贷款保证金(限于二手车)
1、贷款20万元以下,借款人提供贷款总额5%金额作为贷款保证金;贷款20万元以上,借款人提供贷款总额10%金额作为贷款保证金,放款时一并一次性划入福州聚源担保有限公司独立设置的贷款保证金帐户。
2、贷款结清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3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还给借款人。
九、二手车使用年限标准(二手车使用年限以原新车购买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1、国产车:使用年限为3年以内(含3年);
2、合资车:使用年限为4年以内(含4年);
3、进口车:使用年限5年以内(含5年)。
十、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申请,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核查真实性,复印件作为提交审核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户籍在福建省以外的需提供经办行所在(地级)市辖区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非福州本地户籍需提供本地户籍反担保人,并提交反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购车合同原件、复印件,若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已自筹资金全额支付购车款的,则按以下要求提供购车证明:
1)借款人已自筹资金全额支付一手车购车款的,应提供《机动车辆所有权证》、经销商出具的购车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2) 借款人已自筹资金全额支付二手车购车款的,应提供《机动车辆所有权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6、还款来源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工作收入证明、银行存折流水、房屋产权证、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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